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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大转弯

1998-12-11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林靖、许昌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记者林靖、许昌兵报道:本报11月6日首报的“‘桑塔纳’状告用户诽谤”一案今天下午14:00终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经过了两个多小时激烈的庭上辩论,最终此案以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主动撤诉而暂且告一段落。

在庭上,原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车主刘桂臣起初争辩激烈。原告认为刘桂臣在其车身上所贴的诸如“此车真糟糕”等标语对上海大众的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构成了侵权,而被告刘桂臣则提出自己所贴标语有完全的事实根据,并非无中生有,从而也就没有构成诽谤侵权。

该桑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成为双方在庭上争论的焦点。原告认为上海大众北京特约维修站给该车进行的9次检修是有一定背景的,实际上,在每次更换零部件时该车都是正常的。刘桂臣则认为丰台区消协委托北京机动车检测站对该车进行检测的报告足以证明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他还说:如果不存在毛病,那么上海大众为什么要对该车进行几乎90%的零部件更换呢?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和审阅了双方的证据之后认为:原告提出被告在其车身张贴标语的事实存在,被告张贴标语的行为不妥,应提出批评;但被告提供的答辩材料及证据确凿,所贴标语内容事实,没有捏造,不构成诽谤,最后法院作出了调解的决定,但被告没有同意。原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法院调解未成的情况下作出了撤诉的要求,法院予以了同意。

上海大众告用户诽谤一案就这样暂且收场,但车主刘桂臣则表示,由于该车目前仍未修好,他将集中精力去反诉上海大众,他认为接受此案的丰台区人民法院也会给予公正的结论,从而结束他长达两年之久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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